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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会学习部“明法”论坛第一期成功举办
作者:法学院网站&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08-06-03&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62日晚1900,法学院研究生会学习部“明法”论坛第一期在法学院101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以 “汶川大地震:感动?关注?反思――灾难引发的法律思考”为主题,法学院王德志教授、王丽萍教授、张式军副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了论坛,并分别从宪政、民商法和环境法的角度对汶川地震所引发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法律思考和分析。

王德志教授从宪政角度谈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以纳税人的税金使用为出发点探讨了自然灾害研究预报部门的机制改革;完善紧急状态法制建设;豆腐渣工程带来的反思;善款筹集的方式与宪法中公民财产权的冲突问题;在此次应对大地震过程中体现的公民的参与意识与公共能力的提高,以及此种意识对于民主与宪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王丽萍教授首先对同学们能够积极关注重大事件并站在法律人的角度展开思考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她指出,汶川地震涉及的法律问题贯穿民法各个领域,并具体细致的分析了其中涉及的总论中的主体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止和延长,物权法中的物的风险承担和抵押贷款问题,债法中的不可抗力、保险合同中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侵权法中的志愿者伤害赔偿问题,以及家庭继承法中的收养和死亡事件推定等问题。

张式军副教授指出从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分为由人类活动引起和有自然灾害引起两种,目前法律主要关注由自然灾害引起的法律问题。而现实生活中,人与自然往往共同引起严重的环境问题,就像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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