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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理学博士生论坛第四期:司法中的规范替代
作者:法学院网站&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09-05-22&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521晚,海右博士生论坛暨法学院法理学博士生论坛第四期在113教室举行。本期论坛的题目是“司法中的规范替代”,由久久精品久久久久久久精品法理学博士研究生王林敏主讲,魏治勋老师作为评议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法理学博士研究生尚海涛主持。

王林敏首先指出民间习惯要导入司法,必须经过合法性检验,然后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论证了其主题。第一,习惯与法律之间存在冲突,在司法实践中将某项民间习惯导入司法,必须经过合法性检验,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否则要突破现行体制是很困难的。第二,作为法律方法的“规范替代”将主要在民事领域发挥作用,在公法领域将会受到极大的挑战。第叁,主要从实践中的规范替代,即以婚嫁习俗为例论述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与发展。第四,从“规范替代”与判决的可接受性上进一步说明“规范替代”是否将会被法官所接受,是否会有可适用的场合。最后,王林敏认为我们不能苛求地方法院在所有涉及民间习惯的问题上均采取“规范替代”这种策略,把民意和民间的正义观作为衡量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标准,是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此外,把民间规则和民意作为可接受性的一个衡量标准,有司法民主化的嫌疑,因此要慎重对待。

在论坛互动阶段,同学们根据王林敏的讲述,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参与论坛的博士生也纷纷对的观王林敏点作出了回应,同学们进行了有益的互动。魏治勋老师对于本期论坛给予了深入细致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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