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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使命 追求卓越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24-09-04&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近年来,法学学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把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作为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学术兴校战略、文化引领战略、国际化战略,迭代实施服务国家战略、学科现代化战略、融合发展战略,打通科教、产教协同育人链条,搭建高水平政产学研融合育人平台。科学谋划数字法学、人权法学、教育法学、涉外法学等学科领域,进一步完善学科布局、优化学科生态。高质量建设各类科研平台,创新组织机制,破除学科壁垒,着力推进“法学+”建设。聚焦重大原创理论突破、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建构自主知识体系,以打造高端法治智库为依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构建为重点,在学科建设、资政服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合作等方面一体推进、全面发展,在服务法治中国、法治山东、平安山东等战略需求方面推进“以质图强”系统性变革,加速实现“全面图强”整体性跃升,在一些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法学智库建设“山大特色”逐步彰显。法学院及相关智库平台按照“高质量、融合式、重特色、建机制”的思路,探索学科、校政、校校、校地智识科研资源深度破垒融合,先后与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等实务机关开展协同创新,汇集了来自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专业领域研究人员,围绕“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法学、刑事法治与检察理论、数字中国与数字法治、国际投资法律与知识产权”等方面,组织协同创新与科研攻关。先后获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2014年)、“中国法学会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2018年),作为联合申报单位获批“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2019年),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共建“山东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2023年)。2015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揭牌成立;2018年,经山东省版权局批准设立“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基地”;2019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山东省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经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法学会批准设立“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2020年,山东省司法厅在法学院建立“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2021年,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建“山东司法研究基地”;2023年,“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获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建设。2012年,学院获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法学院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创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批举办院校;2020年,法学院与国内十六所知名法学院校共同发起成立教育部新文科建设首个高校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2024年,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咨政服务成就显着。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人社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委下达课题开展攻关研究,高质量完成交办课题,发挥理论研究优势,积极参加咨政活动,主动承揽各级党委政府委托项目,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大量咨询成果。近年来获国家级、省级及各级领导机关采纳批示累计近百件,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13件、省部级领导批示42件。多位教师系中央部委长期合作专家,定期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与山东省及十六地市的党政机关、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多层次合作,通过双向挂职、设立教学研究基地等方式,为法律实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近年来,选派30多位优秀教师担任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纪委监委的法律顾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省法院专家咨询委员、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为地方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智慧。

——科研成果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法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有组织”科研,聚焦“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取得了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学术创新成果。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37项(重大攻关项目9项),接受委托139项(国家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委托35项、省级机关委托33项、市州区县委托26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52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报纸发表理论文章40篇;出版学术专着近40部。论文“刑事诉讼中变更公诉的限度”“乡村司法与国家治理——以乡村微观权力的整合为线索”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论文“关联性要素与地理标志法的构造”“网络社会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的二元共治”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叁等奖;专着《适当生活水准权研究》获得第九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叁等奖;“刑事证据分布理论及其运用”等获得山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组织编写的“法理文库”“公法研究”“法学文库”丛书,为相关法治决策咨询提供了智力支持。

——标志性成果持续增加。一是,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人权保障研究。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研究”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人权保障视野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研究”“协商性司法背景下人权保障制度的体系性构建研究”等,中国法学会重大委托项目“习近平法治国家思想研究”、最高检检察理论课题“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问题研究”;论文“论我国宪法劳动权的理论建构”“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基本路向”“共同富裕的权利逻辑”发表在《中国法学》《人权》等权威刊物;“发展权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统一”“中国政府越发强调从人权角度看待贫困问题”等文章发表于《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二是,聚焦数字科技、人权发展与法律变革研究。中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数字法学基本范畴体系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典权利实现视角下民事诉讼程序运行机制优化研究”“‘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研究”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新时代智能社会背景下人权和基本权利的新发展”“全球健康与人权研究”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数字经济下数字藏品的法律属性及规制路径”等;“数字法学创新团队”获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立项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治理研究创新团队”获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第一批)资助建设;在《中国法学》发表“‘技术-组织’互动论视角下的中国智慧司法”“网络社会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的二元共治”“论公司机关决策权力的配置”等论文;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发表“建构中国自主的数字法学范畴体系”“全球发展倡议:中国提供全球人权治理新理念”等文章;开展“山东省数字经济立法研究”“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的竞争法治保障研究”等专题研究,牵头起草《山东省大数据条例》《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叁是,围绕司法过程中的权利保障开展研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建构视野下的地方法治试验研究”“基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人权保障视野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研究”、青年项目“人民法院推动行政政策创制的法理解释与完善路径”等,中国法学会部级委托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司法体制改革理论体系研究”,中宣部人权局委托课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人权保障机制的完善”等;在《法学研究》发表“刑事诉讼中变更公诉的限度”“乡村司法与国家治理——以乡村微观权力的整合为线索”等论文,“新时代以来司法改革的主要成就与理论逻辑”“量刑治理的模式之争——兼评量刑的两个指导‘意见’”等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弥补人权司法保障短板”“被告人着便装折射人权司法保障进步”“中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构建新型司法文化的源头活水”等理论文章。多个研究报告获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制定建议”等研究报告获“两高”领导批示或采纳;“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起草及建议”被全国人大社建委采纳;“参与国际法院气候变化咨询程序,提升我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等咨询建议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肯定性批示,被《中国法学会要报》采纳;“当代中国司法改革中人民性的实践路径”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示并据此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对成果进行吸收和转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长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等进行调研、论证和制度设计,推进国家和地方立法科学化。

——服务地方法治取得明显成效。充分运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国法学会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基地、山东省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等多个协同创新平台,协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法学会等法律实务部门,搭建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法学教育的协同创新体。一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承担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上级规章衔接协调等课题研究工作;受山东省立法机关委托,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大数据条例(草案)》《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山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等,对《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进行调研、论证和制度设计,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评估。参与构建山东省对于地方立法评估的制度,对《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进行立法前评估,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行立法中评估,对《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体育条例》等进行立法后评估,促进地方立法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开展科研课题联合攻关,优化法律培训机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法治发展中的难题,与相关部门深度合作,聚焦行业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联合开展重点和重大咨询项目研究、科技攻关、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和孵化等项目合作,实现高水平知识溢出、高质量服务法治实践;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纪检、公安司法部门、律所、公证、仲裁、公司等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100 多期:广州市越秀区“纪委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青岛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培训班”“青岛市涉外律师高端培训班”“城阳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青岛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培训班”等。叁是,围绕法学学科转型升级与法学教育迭代升级,拓展综合研究实力。作为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的挂靠单位或者会员单位,与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等省内高校加强沟通交流,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持续紧密合作。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积极落实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安排,多位教师受聘基地研究员,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并取得积极效果,多人获评“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


文 | 严杰

审核 | 郑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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