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第一届案例研讨会成功举行
作者:法学院网站&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10-01-18&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1月15日下午,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第一届案例研讨会在我校中心校区邵逸夫科技馆成功召开。来自我省等高等院校的法学研究人员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律师协会等政法单位的实务专家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法学院院长齐延平教授首先就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的成立致辞,并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旭光博士和法学院李霞教授颁发了主任聘书(中心采双主任制,校内一位、校外一位),向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民生律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全昌法官、法学院满洪杰博士颁发了副主任聘书。随后,中心主任王旭光、李霞先后讲话,并共同为10位来自校内外的法学研究人员和实务专家颁发了研究员聘书。最后,特邀嘉宾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院教授刘保玉对中心成立表示祝贺。成立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
成立仪式结束后,中心围绕“侵权责任法的功能与定位―以高空抛物案为例”举行了第一届案例讨论会。讨论会由王旭光主任主持。中心研究员邸天利法官、秦伟教授作主题发言,与会人员随后展开了热烈的且极富成效的讨论,房绍坤教授和刘保玉教授进行了点评,李霞主任最后进行了总结。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是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法科学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山东大学应用法学科研和实践教学水平而成立的。中心的宗旨是加强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而提高法学教育的应用性和社会参与度,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心将通过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的研究,实现法律实践与法学研究的良性互动。
作者: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