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山东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将于近日展开。请我院同学及时关注学院近期的评选活动通知,参照评选标准,通过讨论、提名、投票等方式,于5月29日前推选出我院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候选人。
法学院研究生会
2012年5月25日
转发:对于评选山东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及全体研究生: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自2009年始已经成功举办叁届,在全校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徐显明校长曾为活动题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师德大计,师爱为本。”今年,我们继续在广大研究生中开展山东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展示我校研究生导师的良好形象。
一、指导思想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旨在通过研究生自主评选,以研究生的视角发现我校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典型,集中展现我校研究生导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在校园内深化导师教书育人理念,营造浓厚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导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为学校研究生培养做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2012年5月—9月
叁、评选对象:山东大学在岗研究生导师
四、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治学态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和学术论文,所带研究生在学术科研、课程考试、论文答辩中均无学术不端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工作成绩显着;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突出,在研究生培养中勤于探索、勇于创新,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4)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切实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注意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和就业中的实际困难,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5)担任研究生导师3年以上,至少独立培养一届研究生。
五、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各培养单位推选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成立推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讨论、提名、投票等各种方式推选出本单位优秀导师候选人1-2人。填写《山东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评选材料(如导师的媒体报道、学生随感及感人事迹等,材料内容尽量详尽,形式不限),报送“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各单位请于5月31日16时30分之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会各校区联络人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丑补辞诲补辞蝉丑颈2012蔼126.肠辞尘(每位导师的资料置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齿齿学院研究生导师齿齿推荐材料》)。
2.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
6月初,根据各培养单位的推选情况,确定“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
3.第叁阶段:网上投票
在校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于6月中下旬对好导师候选人进行投票,每人投选10名,每个账号限投一次。
4.第四阶段:结果公示
6月底投票截止后,学校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统计和审核网络投票结果,最终产生10名“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人选,并在研究生之家、青春山大及研究生会网站公示。
5.第五阶段:颁奖
9月,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对获得山东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的导师进行表彰。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山东大学研究生会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