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学校下发了评选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可点击查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将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一、材料申报时间
由于学校要求11月8日将奖学金评审情况上报研工部,时间较紧,我院安排如下:10月29日(周一)8:30—17:00,请申报奖学金的同学按本通知的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术期刊复印时包括封面、目录页及正文叁部分,请勿遗漏)装入大档案袋送到法学院学生办公室(新楼110室)审核,报送材料前务必发送《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别虫肠别濒表格(附件2)到蝉诲耻濒补飞蝉肠丑辞辞濒蔼163.肠辞尘,邮件题目注明:××奖学金(姓名),以便现场审核,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申报科技创新奖学金和社会实践奖学金的同学须交纸质申请表及盖章成绩单一份,其他奖学金申请者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但须交盖章成绩单一份。
所有参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凡入学以来曾利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利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奖说明
1. 根据学校《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除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外,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此次申报校评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在《奖学金申请表》中填写一项院评奖学金作为第二志愿,如果推荐参与学校校评奖学金差额评审后获得校评奖学金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若参与学校差额评审落选则根据所报第二志愿参与院评奖学金的评审。
2.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均可申请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士生第一年可按三年级硕士生身份参评。
3. 本年度受各类处分者,不能参加评奖。
4. 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当年度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等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5. 提前通过英语考试的研究生,英语成绩不受限制。
6. 根据我校和我院实施的国际化战略,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时,在科研水平相近情况下将优先考虑外语水平突出者,详情请同学们查看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叁、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1. 校长奖学金:硕1,博1 (学院推荐名额,校长奖学金落选的申请者自动成为相关校评奖学金的候选人)
2. 校评奖学金:硕2,博3(学院推荐名额,不需申报具体奖学金名称,在校评奖学金之间调剂)
3.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硕9,博2
4.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硕3,博1
5. 光华奖学金:硕9,博1
6. 永华奖学金:硕1
7. 华藏奖学金:硕1,博1
8. 山烟奖学金:硕2
9. 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9人
10.社会实践奖学金:7人
11. 创新活动奖学金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省级以上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赢得荣誉;(2)参加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一定成绩;(3)在全国性研究生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符合获奖条件者学院推荐将材料直接报学校评审。
四、科研成果认定
根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 ,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如下:
1. 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此次申请奖学金时其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 研究生科研成果包括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纪要和学术会议通讯等),独著或参编的学术著作,获得的重大发明专利,获奖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等;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必须有正式刊号,清样、录用通知无效。
3. 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应为第一作者,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且在奖学金评审时将减量参考。
4. 发表在增刊、专刊、专辑、综述、纪要和学术会议论文集等书刊上的科研成果以及厅级以下(不含厅级)科研奖励等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五、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填写《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础4纸张打印1份并发送电子版),除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成绩单盖章原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申请科技创新奖学金填写《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础4纸张打印)1份,成绩单盖章原件1份,创新活动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宣读邀请函等。
六、评审办法
(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及其他校评奖学金须研究生本人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经本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参与学校统一差额评审。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须研究生本人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经本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审核。
(叁)研究生创新活动奖学金申请者须首先向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经本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参与学校统一评审。
注: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类说明
1、山东大学校评奖学金。指学校下达推荐名额,学院推荐学生参加全校统一差额评选的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立青奖学金、浦发奖学金、山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创新活动奖学金等。
2、山东大学院评奖学金。指学校下达具体名额,由学院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选的奖学金。包括光华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山烟奖学金(硕士)、永华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联系电话: 786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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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工办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