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学校下发了对于评审山东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现根据国家和山东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将结合院评奖学金评审结果、此次申报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现将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和申报细则通知如下,请相关研究生认真研读本通知。
一、参评资格认定
1、参评范围详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重点关注内容: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硕士生身份或博士生身份,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培的研究生不能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2011-2012学年度德育考核为“优秀”;2011-2012学年度必修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不含补考成绩),或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2、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①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的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在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②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③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④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4、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 所有参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应属研究生期间,且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1. 今年已经申报校评或院评奖学金并上交相关材料的研究生,如果想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只需填写“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已申报校评或院评奖学金者用)”(见附件1),将电子版于12月1日(周六)晚12点前发送至sdulawschool@163.com,邮件题目注明:国家奖学金(姓名);并于12月3日(周一)上午8:30—11:00将申报表纸质版A4打印交至法学院110学工办,过期视为放弃。
2. 未申报今年山东大学校评或院评奖学金,但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欲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未申报校评或院评奖学金者用)” (见附件2)将电子版于12月1日(周六)晚12点前发送至sdulawschool@163.com,邮件题目注明:国家奖学金(姓名);并于12月3日(周一)上午8:30—11:00将申报表纸质版A4打印(打印不开可分页)、本年度必修课成绩单原件一份、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原件交至法学院110学工办审核,过期视为放弃。
叁、对于国家奖学金名额等问题的说明
久久精品久久久久久久精品2012年度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共计20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8人。2012年度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已经兼获国家研究生奖学金,不占本次法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名额。除校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山东大学校评、院评奖学金)兼得,一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校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的其他奖学金自动失效。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时间十分紧迫,请相关同学一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否则将错过本年度的评审。请申报本年度奖学金的同学务必将电子版于12月1日(周六)晚12点前发送至蝉诲耻濒补飞蝉肠丑辞辞濒蔼163.肠辞尘,并将相关申报表格于12月3日(周一)上午8:30—11:00交送至110学工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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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8378620
法学院
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