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网站&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15-09-22&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全校各单位: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校学生、教职工度过一个和谐愉快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对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中秋节(星期天,法定节假日),共两天。国庆节10月1日~10月7日放假调休,共七天。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学生按照当天课表上课),10月11日(周日)正常放假。10月1日~7日所缺课时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需要补课的本科生课程请联系本科生院,研究生课程请联系研究生院。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各类隐患;要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离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离校要请假,返校要销假,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并提醒他们务必注意途中安全。
叁、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本单位发生的突发状况,认真执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
四、自10月8日起,开始执行春秋冬季作息时间,详见办公信息网站公共资讯的作息时间。
2015年9月16日